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新华路8号222、245、265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新华路8号222、245、265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
物业编号 |
地址 |
面积 |
租金 |
状态 |
招租要求 |
1 |
XJ0015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新华路8号222、245、265 |
83.06平方米 |
2200.00元/月 |
空置 招租 |
1、租赁期为3-5年,租赁期间租金每三年递增10%。未经出租方同意,物业不得转租、转借、分租。 2、租赁期第一个月为装修期,免收租金。 3、租赁物业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租赁物业已办理房产证,规划用途已核定,若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或其它报建报批手续的,则本合同自然结束,双方损失各自承担。同时,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5、租赁该物业不准经营危险性行业(如易燃、易爆、放射性、传染性、高污性等行业)机械维修和加工行业、仓库等,如有发现经营以上有关行业,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 6、租赁物业的水电设施报装和安装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报装责任和费用。 7、租赁物业只能用作经营场所使用,不能用作“三合一”场所及不得用作从事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等场地使用。 8、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缴交相当于四倍首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和水电费用保证金(比例为3:1),保证金不能作租金冲减。 9、竞租人必须要认真阅读《物业租赁合同》,并承诺完全遵守该合同的各项条款。承租方须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疫卫生、环保等工作,并在签订合同时一并签订《出租物业消防安全责任书》。 10、竞得人反悔的,竞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我单位在三年内不再接受该竞得人的业务申请;本次竞投标的物成功出租后,在租赁期限内,竞得人不得接受该标的物的租赁权转让。 11、其他条款详见《物业租赁合同》。 |
基本公示期: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9日
二、费用:
(一)租赁保证金:按四倍首月租金等额收取。
(二)租赁中介服务费:按一个月租金标准等额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9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名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并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如公示期内有2名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注:我公司和承租人双方确认签订确认书时,我公司已完成本次招租的居间服务,承租人于签订确认书当天向我公司支付租赁中介服务费。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后,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物业租赁合同》样本
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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